Saturday, October 1, 2011

我还把你的从前当朋友... ♥ ♥

你已經被通緝了....

你的罪行严重....


第1條:对朋友太好~


第2條:够义气 !!


第3條:心地善良 !!!


第4條:
纯真貼心!!!!



本庭宣判:罚你做我一辈子的好友 !!!!!

不准有第2句话 !!!!!


沒得上诉!!!!


退庭



传给你的好友,让他们在...这時温馨一下吧 ! 呵呵呵!!

【 有传回來的話 】 " "表示你還把我当朋友" "... ◎:


一定要喔


沒回传沒关系一定要传下去 沒傳表示你不把我当朋友 。


你一生一世,如果你真心的Love個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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